newkhonsou的马桥日记

干了马桥词典,灭了威尼斯日记

with的popover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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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99

Written by newkhonsou

2011年09月11日 at 1:29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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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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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79

Written by newkhonsou

2011年03月24日 at 3:26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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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work片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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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也翻过, @livid 那完成了就没继续。贴上同一段。
RT @apple4us 粤语版《Rework》增加了 Hotzing Tone 朗诵的有声版:http://d.pr/69A7

REWORK

忘记“现实”

当你告诉别人一个新点子的时候,你总能听到他们说: “这玩艺在现实中行不通。”

他们口中的现实恶心而且压抑。在那里,新点子,新方法,新观念总会失败。已知的知识和做法会获胜,尽管这些东西有瑕疵,或者压根就是无效的。

透过这些观点你会发现,这种“现实世界”的居民内心充满悲观和失望。他们盼着新东西完蛋。他们假设社会并没有为改变做好准备,或者,社会就没有改变的能力。

甚至,他们还想把别人拖进坟墓。如果你充满希望和雄心,他们就会试着说服你:你的想法不行。你在浪费时间。

不要相信他们。也许,那个世界对他们来说是真实的,但是,对你则未必。

我们知道这些。因为我们的公司无法通过几乎所有的“现实世界测试”。分散在两大洲八个城市的十多个员工一起工作是不现实的。没有销售人员也不打广告,想吸引数百万客户是不现实的。把你的成功公式告诉别人还想做成事情是不现实的。但是,我们触犯了所有这些禁忌之后,还是成功了。

没有“现实”这个地方,他只是一个借口。他把从不尝试正当化。他和你没有任何关系。

http://d.pr/5A6z

Written by newkhonsou

2010年12月17日 at 2:31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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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钓鱼岛还是不属于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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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钓鱼岛还是不属于日本


原因很简单,美国把钓鱼岛交给日本管理的时候,没有,是的真的没有授予主权。

美国政府,无论是国际法,还是活明或暗的政治约定,还是历史渊源我相信比你我清楚。他们不厌其烦的在重复这一点。。。(甚至在日本大使馆召开记者会的时候都没有忘记。)

美国如此苦口婆心的重复,只有两拨人忽视:1日本媒体。2执著的一定要证明钓鱼岛属于日本的中国人。

比如这位:“钓鱼岛还是属于日本”

“钓鱼岛还是属于日本”这文有取舍


蒋介石没有说由“美国托管”。蒋介石说的是“中美共同托管”,有些版本是“先美国托管,然后还给中国”。

从来,是的,从来没有一个版本说“美国托管”。

这么简单,但是这么重要一事,何妨至少 GOOGLE 下?

“钓鱼岛还是属于日本”这文概念偷换


文中举了很多国际法庭的裁决。但是,钓鱼岛的问题不是怎么裁决。而是“没有裁决”。

日本首先就不干。主权不清晰,却没有裁决,中国凭什么不争取?到国际法庭却输掉,也算尽了人事。现在放弃算什么?

作者自己先成为国际法大拿,然后又座到国际法庭,一槌子判给日本了。。引用作者自己的话评价再合适不过了:

“其语气之确定让人不得不相信丫就是传说中的国际法专家。我实在搞不清这种信口开河的自信到底是怎么培养出来的。”

“钓鱼岛还是属于日本”这文双重标准


中美之间商量了没有合意就算放弃(丫是法盲吗?放弃不是一种合意吗?我晕死。)。中日之间商量了没合意却算没合意(原来不是法盲。。)。

中国政府的沉默可以看过默认,日本政府对搁置说多年的沉默呢?70年代的事,2010年否认(是的日本外相出来否认了,持不是问题所以无须否认说的中国人又傻眼了。。。),沉默40年。比中国一点不差啊~

“钓鱼岛还是属于日本”这文道德审判


以上都是事实和逻辑上的问题。我不明白的有上面那么多问题的情况下,作者竟然站上了道德高地声称别人流氓。。。

不就事论事的讨论问题,而是站上什么人民立场,革命阵营,或者。。。道德高地,然后彻底打倒再踏上一只脚?

我在风中零乱了,这不是作者最痛恨的集权政府的做法吗?:)

为今之计


中国两届政府在钓鱼岛上犯过错误。但是日本和美国的表现也不是完美无瑕的。

全世界媒体不是傻子,如果是日本领土他们为啥非要叫 “争议地区”或者“中日名并列”?

美国政府不是傻子,明明是自己小弟,又是自己给的,为什么不在主权问题上挺日本一把?

甚至连日本自民政府也不是傻子。朝日新闻周刊报道,2004年中日签订过密约,中国阻止保钓船出海,日本则不在钓鱼岛抓人(放弃部分司法权等于放弃部分主权)。

以今天的现状,中国和台湾非常不利,但是未必没有机会。无论以前犯了多少错,今天应把握仅有的机会,尽量挽回。

分清国家和政府


因为长期观察一些blog的传播效果,我知道本文不会能得广泛传播。因为他不迎合一种广泛的情绪:批评政府。

可是,政府和中国是两个概念,世上只有一个中国。鉴真在日本是中国人。鲁迅在日本是中国人。我在日本还是中国人。国家不因朝代/政权的更替而改变。

钓鱼岛不是政府利益,他是国家利益。 中共无论出于什么目的去争钓鱼岛,结果都是有利国家的。

洗脑是双刃剑


“钓鱼岛还是属于日本”无疑能迎合批评政府的情绪。但是他的广泛传播仍然让我惊讶。事实不靠谱,有意取舍,双重标准,概念偷换站上道德高地然后展开审判。这种证明我个人认为弱智之极。却忽悠了那么多人。。。

这也许说明中共的洗脑教育是把双刃剑:

你无法分辨中共的洗脑,也无法分辨这种为博出位而不惜否定国家利益(而非政府)的洗脑。

我不会曲解事实,违反逻辑


注意,我也有立场有取舍。像 NYT 的自由主义倾向一样明显。而且,也不打算隐瞒。

谁要声称自己没立场,或者表现的好像没立场?你要小心了。恕我武断,这年头没有立场却写钓鱼岛的BLOGGER,和没有下面的男人一样罕见。

但是,我不会因为立场故意曲解事实,违反逻辑。

我也会曲解事实,违反逻辑


更重要的,我也不认为我就真的不会曲解事实,不会违反逻辑。

你看,我不是高智商天才。。。道德圣人。。。历史专家。。。国际法大拿。。。所以,说钓鱼岛这么复杂的乱事,失个手是很可能的。

比如,我说别人“为博出位而不惜否定国家利益”就是诛心之论。手段很低级。和那文揣测中国政府”为了转移国内矛盾而挑动钓鱼岛”一模一样的低级:反正都是心理活动。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所以,不要同意这文,万一我又在哪里流氓了,你却没看出来呢?

事实,逻辑,以及排在他们后面的立场,才是你的朋友。

Written by newkhonsou

2010年10月24日 at 12:20 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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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日本国内政治的钓鱼岛事件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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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的朋友可能以为随着放人此事会告于段落了。可真正的危机,也许刚刚开始。

1 自民时代相安无事

钓鱼岛的主权争端自上世纪70年始,到今天没有酿成如此严重的危机,和中日两方政客做出的贡献有关。

邓去日签和平友好条约时,说搁置钓鱼岛。结果中日友好条约明确了很多地方比如台湾的主权,但是没有提及钓鱼岛。
相信这个结果和日本的政客的配合是分不开的。

之后自民党政权也一直低调和快速的处理钓鱼岛问题。2004年7人上岛没这回闹得大。
渔船一般是驱赶,不会扣船,扣人,连续拘留,甚至威胁起诉。

2 自民党政府的考量

自民为何低调?个人分析基于几点考虑:

1 美国态度不清晰

日本是日美安保条约下的国家,美国在日本还有重兵的今天,日本的外交必须取得美国的支持。

2004年美国确认日美安保条约适用钓鱼岛。但是,美国始终没有拥有过钓鱼岛的主权。
他更不可能犯傻把这个自己没有的东西授予日本。

美国交给日本的是管理权。同时否认美国对这个地区的主权争议有任何立场。他在各个场合多次说明自己保持中立,让中日台自己商量。

2 国际社会承认有争议

钓鱼岛是笔翻不清的烂账。但确定的是,中日之外的国际社会是承认争议的。
西方报道中一般把那里称作“争议地段”或者中日名称并举。

当然还有些其他因素,比如中日关系,经济利益等。但主权问题,这些未必是优先考量。

3 政权更替

2009年日本政坛发生了件大事:自民党下台了。

自民自1955年执政,几乎独占了日本政权53年。这也就是说,民主内阁是一帮新手。

但民主党有驰骋日本政坛几十年,民主自民两党的巨头小泽。可是小泽因为财务问题退到幕后,由鸠山任党魁既首相。
这样问题也不大,小泽和鸠山在民主党长期合作,关系不错。小泽在幕后也能发挥作用。

但是民主为了赢得选战上台,在冲绳夸下海口要迁走普天间的美军基地。这事把鸠山搞的焦头烂额还没办成。
鸠山为此下台,民主党内部就有分歧了:是让小泽上?还是推个新人比如菅直人?最后投票决定是菅直人。
但是小泽和菅直人两派已经形成了对立:菅直人上台后的内阁,难见小泽的人马。

这一系列事和钓鱼岛的关系是:

日本是由一个经验不足的党派中经验不足一个势力执政。

4 种下危机

内阁成立之初有阁议,商量些重大问题的立场。据产经新闻,菅内阁决定:钓鱼岛不存在领土争议。

这实在是个非常非常草率的判断。不但完全没有考虑历史渊源,中台立场,甚至超越了美国和国际社会的界限。
甚至,超越了自民党政府长期以来执行的政策。

与此同时,日本国内看烦了自民党的嘴脸,菅直人又和金钱上不清楚的小泽划清了界限。所以新内阁有比较高得支持率。
经验不足的新内阁在高支持下,信心不用说。恰恰在这时,钓鱼岛事发。

5 一错再错

日本对中关系上的经验和资源大部分在自民手里。民主的话则是小泽。但是看看前文就知道,新内阁和这两拨人都有一定的隔阂。

与此同时,他们似乎并没有花时间和中美协调,而是直接升级事态:官房长官(国防部长)事后次日马上说“捕拿当然”,直接上了各大报纸。

这和“阁议”是一致的。但是无疑突破了之前中日间的平衡,必然导致反发。

6 骑虎难下

日本国内却对这个态度欢欣鼓舞。新内阁的支持率上升了。长期以来自民党在中美俄三个强国和流氓朝鲜之间搞外交,
偷偷摸摸的搞些龌龊捞点实惠的事情多,这么扬眉吐气强硬起来的时候却几乎没有。

新政府的火爆发言马成了新闻的焦点之一。一件可大可小的事情变得尽人皆知了。

于是,以阁议轻率决定的立场为基础,民主内阁越走越远:坚决适用国内法,称钓鱼岛无争议,延长拘留,威胁起诉。
这里的每一步,都是突破界限,在最敏感的主权问题上刺激中国。

7 火上浇油

中国前期一直在放狠话,并无实质行动,但是却助长了事态的恶化。俄国不敢惹,美国惹不起,朝鲜惹不起,
所以日本在外交上经常扮演受累不讨好的角色。这种状态长了,让日本对别国的压力非常敏感。

中国毫无回旋的强硬立场刺激了这种敏感情绪,却帮助了菅直人内阁:

本来是一个新手捅的篓子,中国一通狠话让日本人把愤怒的焦点都转移到了中国身上。菅内阁事情办得漂不漂亮?不再是问题了。

8 草率放人

24日早上菅直人会见奥巴马。奥巴马重申了2004年日美安保条约适用钓鱼岛的旧话之后,提醒菅直人:中日关系也很重要。

下午,地方检察院宣布放人。理由中竟然有中日关系一条。

日本检察机构隶属行政。检察的最高长官是法务大臣的下级。
但是,法务大臣是内阁成员,执政党的人。为了避免政治干涉检察的监督权力,
一般法务大臣不动用指挥权。在这种情况下,检察的人去考虑属于外交事务的中日关系,
招致了日本国内的一片批评之声。(包括前法务省高层官员)

菅直人和奥巴马的见面,与放人是否仅仅是时间上的巧合?不是不可能。
检察机构在没有政治干扰的情况作出基于国内法的独立判断的可能性?同样也非常小。

9 影响深远

菅内阁的突然放人和之前突然升级冲突一样,毫无征兆。之前什么拿捕当然,法制国家一夜之间就变得有点像扯淡了。
你可以想象之前被政府的强硬态度激励起来的日本国民是什么态度。自民党开始用小泉时代的成功寒碜菅内阁。
其他在野党也一齐开炮。民众就更不客气,骂的多难听的都有。

事情是菅内阁捅的,但是代价却不是他们自己承担。日本的报道普遍没有把放人和美国的调停联系起来。
甚至美国在事件中有利于中国的那部分立场,都不是一个日语读者能容易看到的。

所以日本人认为是菅内阁屈从于中国的压力而放人。本来敏感的的人就更加愤怒,对抗中国,加强武装的声音不绝于耳。

10 舆论

中国固然过渡刺激了日本,但是为何日本国内的舆论对于中台,甚至美国还有国际社会的态度缺乏认识?

为何其实是进了三步退了一步,却还非常不满更加走向激进?

长期在日本你就会发现,虽然日本的报道自由,但是价值观非常统一,很少争论。除了NHK这种国营性质的电视台,
日本还有一个记者俱乐部,不再这个里面,很难混新闻界。

简单说大家都是一拨人,抬头不见低头见。所以,报道缺乏多样的立场,缺乏对立和挑战。国内的事情,比如批评个政府是要论是非对错出的。
但是有些事情,比如日本传统的偏见等等是不能深究的。

所以, Yahoo 关于钓鱼岛的报道中,历史的变迁(有利于中国,或者日本的内容),美国和国际社会不利于日本立场的报道一条没有。

http://backnumber.dailynews.yahoo.co.jp/?b=1&t=d&e=senkaku

奥巴马劝菅直人注意中日关系。美国称赞放人的决定是正确的(等于表明美国对不放人的立场)报道短小而且靠下。
不显眼,这些不喜欢看的东西就不存在?而煽动中日对立的报道却无限制。

http://headlines.yahoo.co.jp/hl?a=20100923-00000010-scn-cn

这种报道导致了近乎荒唐的无知:负责外交的高层官员竟然说,没想到中国会有那么大的反应。
放人后中国要求赔礼道歉,有省级官员竟然不明白为什么。你同不同意对手的道理可以不论,
但是做为做外交的员工,至少为了敬业,了解对手,做出基本靠谱的预判总要的吧?

高层官员都如此自说自话,普通百姓对中台甚至美国欧洲的立场态度知道多少,可想而知了。

最后的话

这种政府和舆论下,领土冲突上,中日双方完全缺乏妥协和对话就不奇怪了。这时,也许就没有中日外交这码事,还是找美国最靠谱。

Written by newkhonsou

2010年09月25日 at 10:36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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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岛,违法的法治国家,不实的AP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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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嫌疑

事实

9月13号,日本官房长官说:「任意の事情聴取が済めば、国内法によっても留め置く権限はない」。
中文是:任意事情听取已经完了的话,根据(日本)国内法已经没有留他们(在日本)的权利了。

出自日本最大的门户雅虎,来源于老牌新闻社时事通讯。在日本国内被广泛报道: http://headlines.yahoo.co.jp/hl?a=20100913-00000036-jij-pol

潜规则

"任意事情听取"是日本警察根据刑诉法拥有的调查权利,不经过法官,没有逮捕状,同时,也不应具有强制效力。

但是,你以"任意事情听取"为关键字在Yahoo上搜索一下就发现,既是日本国内的人面对"任意事情听取"都很难拒绝。这是实际的潜规则。

权利

虽然实践上基本不可能,但对于被"任意事情听取"的对象,警察或者律师应该告知他拥有的权利,比如:"任意事情听取"可以拒绝。理论上具体到船员来说,他们可以说不,然后回家。

问题

1 船员们到底被告知他们拥有的正当权利没有?

如果没有,那么就是司法机关存在违法行为。如果有,为何没有船员在8,9,10,11,12,13这么多天里面回家,甚至和家里取得联系,告知自己有自由?

2 官房长官的话违反日本刑诉法没有?

官房长官的话里,把“任意事情听取”结束和“把他们留在日本的权力”联系起来本身是违反刑诉法的。

船员如果是“任意事情听取”,那么日本没有把他们“留在日本的权力”,船员是有自由的。但实际情况是13号他们才能回家。日本国内已经普遍接受了这种潜规则,没人深究。外国人呢?无论AP还是中国,恐怕很少能洞悉其中的问题。

矛盾

基于以上内容,船员13号而不是更早才能回家说明,要么,日本违反了自己的刑诉法,把非强制调查给强制了。要么,未尽告知义务。

所以,与其说日本司法机关在事件中行使了自己的“国内法”,不如说日本司法机关在事件中违反了自己的“国内法”。

当然这个矛盾有个出口,就是船员同意接受调查,等到调查结束才回家。你相信?我们不妨等待采访结果。(如果有的话):)另外,船长和船员的情况不同,他是有法庭开出的逮捕状的。

媒体的不实报道

前面的有些枯燥?后面的会有点意思。

首先看英文报道。

AP 作为搞新闻的祖宗,在8号报道船员可以“自由回家”。根据后来13号日本政府宣布放人的报道,这个报道明显是不实:8号船员不能“自由回家”。当然,AP是引用日本人的话。

来源: http://news.yahoo.com/s/ap/20100909/ap_on_re_as/as_japan_china_ships_collide_11

但是在当时的英文世界看来,这明显是有利于日本的。

再看日文报道。

“任意事情听取已经完了的话,根据(日本)国内法已经没有留他们(在日本)的权利了。”强调了日本国内法。适用日本国内法说明在案发地拥有主权。

对于日文世界来说,这是有利于政府的说法。

再看日本媒体共同社的报道

闾丘露薇的学生们声称日本共同社报道“逮捕行为完全按照International Fishing Law进行。”这里和日本官防长官的话矛盾:他说是按照日本国内法。
但是对中文世界来说,这同样是讨好读者的说法。

(遗憾的是,闾丘露薇的学生们没有给出日本共同社的原文链接,也没有截图。我无法在搜索出那篇报道。 来源: 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3df8e2c2d9e867d5)

问题:

这几个报道中的矛盾一目了然。AP 8号,共同社 8号左右,和日本时事通讯13号的报道之间,必有不实报道。

另外,“International Fishing Law”成了悬案。

最后的话:

日本以为自己是法制国家,其实未必。其警察队伍的清廉敬业,刑事犯罪能认真处理的确令人羡慕。但除此之外,无论是大陆法系,还是人情潜规则,都和中国有点像。甚至,官房长官亲口说出了日本的违法嫌疑,也没人在乎。

英文媒体以为自己的报道很靠谱,但其实AP也出不实报道。共同社如果真的说过International Fishing Law,甚至有做假的嫌疑(也不排除政府反复。)

本文并非为了声讨,或者站队。只是想指出自家茅坑香的臭毛病全球皆然。法制国家也有违法嫌疑,AP这种信誉一流的新闻社也会摆乌龙。

好在真相虽然难以触摸,但是逼近总有办法。多个源头的信息汇集起来的对比和分析,是更值得依靠的工具。

Written by newkhonsou

2010年09月17日 at 1:32 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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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Mac OS 用户写的 Tweet 当前网页的 Apple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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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抱怨 Mac OS 的快捷键太少,现在看来,这是纯粹的无知。 

经常有把正在看的网页分享到 Twitter 的想法,懒得复制黏贴也就作罢了。突然想到 Mac OS 有个 AppleScript ,试了试,还真是好用。不用复制黏贴,不用鼠标,随时可以分享你阅读的网页。
前提
1 安装 Tweetie 并打开。(总要有个发推的软件吧。)
2 安装了QS。(总要有个调出 AppleScript的东西吧。)
3 Safari要打开。(否则分享啥?)
脚本1 不Shorten URL 的版本(推荐。非常快):
property TheURL : ""
property THETitle : ""
tell application "Safari"
set THETitle to name of front document as string
set TheURL to URL of front document as string
do JavaScript "window.open(‘tweetie:RT: " & THETitle & " " & TheURL & " ‘,’TUNE’);" in document 1
do JavaScript "window.close(‘TUNE’);" in document 1
end tell
脚本2 可以Shorten URL 的版本(应要求加上的功能。要访问短网址服务器,会比较慢。):
property TheURL : ""
property THETitle : ""
tell application "Safari"
set THETitle to name of front document as string
set TheURL to URL of front document as string
set TheURL to do shell script "curl " & TheURL
do JavaScript "window.open(‘tweetie:RT: " & THETitle & " " & TheURL & " ‘,’TUNE’);" in document 1
do JavaScript "window.close(‘TUNE’);" in document 1
end tell
使用:
快捷键呼出QS。
打TNR(脚本名字。我的叫TweetNowReading)
回车。

Written by newkhonsou

2010年04月9日 at 1:23 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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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孩子的名义?

with one comment

做了父亲后,会比较关心关于孩子的话题。最近的这个新闻和评论,看得我无语。索性记下来做为提醒。警惕所谓“以孩子的名义”。

德国家庭跑到美国政治避难

http://latelinenews.com/news/ll/fanti/1547846.shtml?cc=11262&ccr

据说,中国人民经常被代表。由此引出不少荒唐事。可其实,全世界未成年的孩子,也经常被代表。

他们的权利是被监护人(往往是父母)代表的。无论以什么理由(前者是没人问,后者是孩子太小,不认为他们有判断和授权的能力),未经当事人许可就代表这事,往往不靠谱。而这事看似,是试图代表孩子的双方(父母和德国政府)的冲突。

另一方面,应该说,他又不是父母有权代表与否的问题。

儿童的基本权利不容任何人(包括父母)侵犯。这是无论德美两国都认可的。如果父母监护权 和 儿童基本权利(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力)冲突。保障儿童基本权利,是绝大多数文明国家司法系统,包括美国,的共识。

两国法律并没有根本分歧(是与非)。

而微妙之处在于,什么是“合格的教育”?美承认家庭也能带来"合格的教育"。德国的立法司法部门,并不这么认为(至少在这个案子上)。也就是说,他们判断教育合格与否的标准不同(多或少)。

“多或少”,往往是没有结果的争论。

一方面,母亲比普通的教师更加关爱孩子。

另一方面,教育的知识和技能,一个母亲,未必可媲美学校分工明确并且接受过训练的一群老师。

而8岁左右,是很重要的社交技能学习窗口。这时候和家庭呆在一起,等于剥夺了他们更好的学习社交技巧的机会。

的确,理想情况下,司法应该有一定的弹性。比如不应该粗暴的剥夺父母的监护权。另一方面,父母也不应该太极端,应该做出些让步争取法官的理解(比如适当的参与学校的集体活动)。

的确,德国恰恰属于大陆法系,条文的重要,会让法官在有些时候缺乏保持弹性的余地。而美国的法官可以酌情决定保留(或者剥夺)父母的监护权。(理想的法制,其实是条文和判例下有弹性的人治。当然,与此同时,法官犯错误的代价也更加昂贵。这次的风险,可能是5个小孩的人生。)

但是如果新闻评论把这事混同于

父母权力 vs 国家权力

学校教育 vs 家庭教育

或者德国好 vs 美国好

事情就变成一场权力之争,或者一次选美比赛。大家都根据自己屁股的位置来决定支持的对象:德国 or 美国,家庭 or 学校 ,家长 or 国家机关。

而谁来支持孩子?

美国今天一边倒的舆论,加在他具有弹性的司法体制上,就变成一种压力。无论是美国的检察官(决定是否起诉)还是法官(决定怎么判),他们在判断这个家庭的教育是否合格的时候,都面对这种影响公正判断的压力。。。

这真的对孩子更好?

最后,还要绕回来。其实,这还是个代表的问题。真正可以代表孩子的,是他们长大后的自己。

父母和政府,有些时候,是个不具资格,又不得不做的代表者而已。

Written by newkhonsou

2010年02月17日 at 12:18 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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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 ,统计,逻辑和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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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
Adam Smith是百年难遇的奇才,(自私自利的)理性经济人假设(经济学16版23页),几经起伏,改头换面成效用最大化(经济学16版62页),今天仍然有人津津乐道。
但是,这些话都是有前提的,抛开随便发挥,就会写出一些看似有理,其实忽悠的东西。比如, Google 的利益论。(利益与伦理:再谈google和百度 http://is.gd/6dFqh)
为什么自私假设不能推出 Google 的利益论呢?答案还在经济学那里。
从 Adam Smith,到功利主义者们,到凯恩斯,都在说这事,但是,他们没有人能成功哦你否认过个体的非自利选择。也没必要否认。这些例外,并不影响用利益解释社会现象。因为经济人假设/效用最大化是基于整体的统计结果。马丁路德金放着好好的律师不干,辛德勒几乎无回报的冒风险,都没关系。统计上,他们两个被四舍五入掉了。
所以,用自私自利的个人假设,或者效用,解释社会问题,有可能是靠谱的。但是,碰到个公司或者事件,就抛出这个,Adam Smith也要气得从棺材里翻过身来。
其实,特别优秀的人和组织,往往就是超越统计的个体。严谨的经济学家不会如此使用这个假设,卖大力丸的,到常这么干。
逻辑:
有人试图证明, Google 退出中国,不但无害,而且有利。(http://www.techcrunch.com/2010/01/13/google-v-baidu-it’s-not-just-about-china/)
且不说花街一大帮的商业天才,用真金白银下完全相反的下注。(有利于 Google 的决定,怎么会导致股票下跌?)就算是证明成立,我接下来想问得是,So What?
A真则B真。不一定可以得出B真则A真。
面对逻辑,你证明了半天,也不能的说出后半句:所以,Google 为了利益就这么干了。
市场:
用最不利的数据看, Google 退出中国也是违反商业利益的。
去年,中国的搜索市场总值大概69.5亿。 悲观的统计中,Google 也占三成强。 (http://j.mp/5pGSX9) 乐观些的数据中,谷歌中国市场份额为43%。其中,过去5个月增幅超15%。预计2010年盈利将占谷歌总收入的2%。 (http://j.mp/91LoB2)
为了这个巨大的市场,市场份额不足 10% 的 MS , Yahoo 都在含笑死撑, Google 有什么商业或者利益上的理由,撤出已经占领不少,并且还在不断发展的市场?
现代公司制度,基本可以保证一个公司代表的是全体股东的利益。但是 Google 却在通向赢利的大路上背道而驰。
双重股权:
双重股权也许就是答案。
Goolge 的两个创始人佩奇,布林,加上CEO施密特,持有公司1/3的股票。但是其中有一种 B 类股票。决策时,这种股票对市场的 A 类股票,有1比10的表决权。三个人持有的B类股票,让他们拥有股东中 80% 的表决权。换句话说, Google 是高度集权的。
本来,这个制度是为了让资本分得利润的同时,防止他们干预经营。但是用到这件事上,就变成了三个人的意识形态,能决定 Google 这么大个公司的重要经营决策。(WJS的报道也印证了这一点 http://cn.wsj.com/gb/20100114/atc103440.asp)
(顺便说一下,百度也是这种制度。百度持股超过10%的只有李彦红是中国人,剩下似乎都是美国风投。第一大股东是 DFJ 。曾经投过 Hotmail 。看董事会,百度也是个美国公司。不过,不过李彦红持的也是B类股票。所以经营权,可能还在他和他的搭档手里。)
不作恶:
区分作恶和行善,不是那么简单得事情。甚至,区分本身,可能都没有太大意义。
心理学认为,人的行为,往往是由混合动机驱动的。小伙子救溺水姑娘,有高尚情操,同时,可能也有泡妞幻想。但是写评论的文青们往往就是一群二极管,动不动就走极端。上岸,就是舍身救人的雷锋。上床,就是乘人之危的禽兽。
除了极端揣测不靠谱。动机本身也不靠谱。
这方面最生动的例子就是 Google 自己。不知道有多少人记得 2006年,Google 在美国国会为自己进入中国的动机所作的辩护。找出来,和今天 Google Blog 上的声明对比一下吧。你会发现,他做完全相反地事情,却可以一模一样的的振振有词。
最后,“恶”的定义也不靠谱。
韩寒说:“政府就是这样,他永远给你一个动词和名词,然后永远不解释这个名词,比如说,不能反革命,但从来不告诉你什么是反革命,不能犯流氓罪,但从来不告诉你什么是流氓罪,这次是不能发黄段子,但是从来不告诉你什么是黄段子。”
其实,所谓“不告诉”,就是“政府任意解释”。
而另一个关于Google的段子里,Google的员工总结说,“不作恶”中的所谓“恶”,都是由布林定义的。
你不觉得,这和政府的玩法,也没有太多不同?
最后的话:
Google 的行为是少数人决定的。其中一个的童年(布林),是在集权时期的苏联度过。这几个人的行动,又很可能被混合动机驱动。
所以,这事,更象是利益,对集权的痛恨,网络自由的信念,被入侵的恼羞成怒和背后与政府的交易(http://tr.im/Kh9f)的混合结果。
眼里只有金钱,胸中却没有道义的人,写出的东西不会靠谱。
但是,真诚而纯真的高唱“不作恶”赞歌的,未必就不是自作多情。
而我,不在乎他的情操是否高尚,从中的获利变多,还是变少。 我只希望 Google 无论最后留不留在中国,都继续坚定的,持久地,用各种手段支持自由的网络。
Google 的黑白灰,我并不确信。我能确信的仅仅是:更少审查的网络更好。
PS
这篇Blog发了之后,又看到这个雷人的消息:
到底被偷走了什么知识财产啊?
不是那两个gmail,google又拒绝解释。
不过从他有些恼羞成怒的反应看,可能是很重要的东西。

Written by newkhonsou

2010年01月15日 at 11:41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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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拍宝宝的数码单反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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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了多年相机,拍照没见长进,相机镜头倒没少折腾。朋友为宝宝,或者以宝宝为借口买DSLR的不少,问相机的事,一言难尽,干脆写个Blog,说说入门级别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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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机身和镜头

简单说,买最便宜的机身,买最贵(或者贵些)的镜头。

DSLR机身和CCD,图像处理芯片等是集成起来的,这些东西的发展类似电脑,一日千里。电脑搞个好点的机箱还可以升级,DSLR则连这个都不行。

这方面老婆一定要注意丈夫的忽悠:什么镁铝合金,什么对焦精度,什么快门寿命,什么手感。

以上所有,毫不影响你们家宝宝照片的质量。他们主要影响你老公坐在沙发上把玩相机时的快感,还有外出聚会时在女色友前的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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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Canon 和 Nikon

入门级别DSLR的大厂就是这两家。其他厂家不建议考虑。不是他们不好,而是白平衡和色彩表现的特点需要时间和技术掌握。你是要拍宝宝,不是以后开摄影工作室,没必要精通这些。(当然用CN也需要后期)

比较而言,个人认为Canon拍人像的色彩表现更加讨好些。不过Nikon这些年的新机,色彩表现在向Canon靠拢。

另外一个区别是高端变焦Nikon的更新,更好,也更贵(24-70/2.8为代表)。不在乎钱,打算高烧的,可以在这里给N加一分。持家的给C偷偷加一分。

Nikon另一个加分的地方是翻转液晶屏取景。

不要把这个常见于数码傻瓜的功能看得业余。比135更加专业的相机其实也有类似功能,只不过名字更忽悠:平腰取景。

方便的取景更容易拍出与众不同的照片。这个比什么镁铝合金更能影响你们家宝宝的光辉形象。不过,如果不在乎撅着屁股趴在地上拍,照片也没有多大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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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像素

差点忘了这事。。。

新机,简单说:无视。

如果恰巧其他因素都一样,那么就买像素低(你没有看错)的那个,不会有错。

二手,600万像素以上。

600万,即使经过剪裁和后期,也已经足够对付网上相册,家庭照片印刷了。要在高清电视上看呢?那玩意的像素数换算为相机CCD大概是:1080*1280*3。。。

600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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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双套头套餐?套头套餐?只要机身?

双套头是食之有味,弃之不可惜。

食之有味是因为你最好有18(10)mm到200mm的镜头来培养对焦段的感觉,他们是最便宜的选择。弃之不可惜是因为做工超烂,出售价格超低,一旦你买了新头,这两只头的归宿很可能就是垃圾箱。

套头稍微好点,因为双套头中长的那只更鸡肋。扔掉两只头,变成扔掉一支。但是没有长焦玩,好也有限。

只要机身没有套头鸡肋的问题,可是更复杂的事情来了:镜头搭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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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另买镜头的话。

个人觉得最佳选择是所谓的旅游头:18-200VR/17-200IS。

轻巧,而且一只头可以体验全部焦段。即使有了更NB的镜头,这只头的轻便和大焦段覆盖还是优势。

周末爬个山,长途旅行打包太沉,你还可以把你的L头扔在家里,拿起这支。

问题是焦段覆盖太多,镜头素质不会太好。但比套头不会差到哪去的。等你看出肉眼可分辨区别,那就升级镜头好了。反正这支也不会变鸡肋。

15-85IS也是好选择。

更轻,更小,更便宜,更好的广角。如果对长焦不是特别感兴趣,不妨考虑这个。长端覆盖到135也过得去。

以上两者都不满意,就回到双套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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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其他参数

如果室内拍(1岁以前绝大多数照片都是室内的),镜头的最近对焦距离其实比较重要。

另外ISO不能太滥(今天的DSLR一般都不会太滥)

室外,长焦多一点。镜头防抖可以看看。不过室外一般光线充足,问题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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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我的选择

EOS450D + EF28/1.8。孩子满地跑了可能会考虑长焦,XXB之类的。当然 EOS5D那个塑料拖鞋如果有品相好的也不错,考虑价格也算入门级。头换为 35/1.4L和XX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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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最后的话

本文的照片都是我儿子,可不是我拍的,妈妈拍的。爱宝宝和宝宝朝夕相处,胜过一切技术细节。另外,妈妈也不是用数码单反拍的,就是个小数码傻瓜。轻便贴身快速,比大光圈镜头,更容易带来好片子。

Written by newkhonsou

2009年09月8日 at 8:07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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